首页
本院介绍
新闻中心
检务公开
检察文化
普法中心
网页无障碍
网页无障碍
网站首页
本院介绍
新闻中心
检务公开
检察文化
普法中心
党建课堂
便民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工作流程
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基本流程
时间:2019-03-22
接到控告、举报或办案中发现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线索→通过审阅申诉材料等方式对有关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制作《立案监督案件审查意见》对侦查机关的立案理由进行审查→立案理由成立的,按程序答复有关当事人;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制作《纠正违法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限期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