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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金普新区教育局共同签署“法治进校园”活动框架协议

  时间:2024-02-01

2024年1月25日上午,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与金普新区教育局举行《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仪式上,开发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小娟与金普新区教育局副局长翟艳莉共同签署了协议,并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教合作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签署“法治进校园”活动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提高辖区中小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协议,开发区检察院、金普新区教育局将在辖区内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建立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形成一批高质量法治教育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管理制度,推进法治教育制度化、长效化,实现“法治进校园”活动在辖区内中小学全覆盖。

下一步,开发区检察院将继续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引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丰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进法治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