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介绍   新闻中心   检务公开   检察文化   普法中心
网页无障碍

【今天我当班】记刑事执行检察的工作日常

  时间:2018-03-12

  对大多数人来说,检察官是一个神圣而又神秘的职业。检察官的形象,可能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查办贪腐的公正严明,或是电影《全民目击》中公诉出庭的唇枪舌战。殊不知,检察系统中还有这样一种检察官,他们时刻保障着关押人员的人权,监督着刑事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公正执行,他们就是刑事执行检察官。

  3月12日,作为“当班记者”,我来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体验了一天他们的工作日常。在听取检察官方晓奎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简单介绍后,我们商定了今天的行程:实地了解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两项主要工作任务——驻所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

  9:00,我们来到开发区看守所。第一件事就是前往视频监控室,通过实时监控,对各个监区在押人员遵守监规情况以及执法民警工作情况做一个直观了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通过信息系统查看在押人员的出入情况,及时掌握关押人员数量的动态变化。之后,方晓奎便开始了日常的巡视工作:各个监区逐一巡视,全面排查并杜绝“牢头狱霸”、“以犯人管犯人”等不良现象。

  在巡视过程中可以掌握举报、申诉等案件问题,如果遇到在押人员咨询案件法律问题,我们也会现场进行详细讲解。在押人员在监所中遇到困难、委屈,也都可以向我们驻所检察官反映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巡查中,在得知一名在押人员突发急性心脏病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的情况后,我们又立即赶往开发区医院重症监护室,找到主治医生,询问其病情及治疗情况。

  充实又紧张的上午工作告一段落,在返程的路上,我抓紧时间向方晓奎请教了在看守所听到的一个新词儿——“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含义。原来,羁押必要性审查属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增职能,即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检察官可以依职权或申请对在押人员逮捕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在押人员确无逮捕必要,检察官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意见。为了有效维护刑事监管秩序,刑事执行检察官的身影真是无处不在!

  13:00,我们又前往开发区海青岛司法所,了解社区矫正工作。以前只是大概知道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没想到检察院与社区也会有直接联系。看出了我的一头雾水,方晓奎在车上耐心解释:“社区矫正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对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判别、裁定和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也包括对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的法律文书送达和罪犯交付执行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监督。”

  到达司法所后,检察官翻阅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档案,查看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教育、社区劳动等情况,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详细询问了日常监管教育中司法所的履职情况,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纠正,并对节假日服刑人员请假制度做了重点要求。检查过程中,恰逢一名服刑人员前来报到,检察官与他现场进行谈话,核查他接受监管教育情况以及档案是否属实,并对这名服刑人员予以精神上的鼓励,增强他的自信心,激励他尽快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一天的工作体验让我深有感触,作为人数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的一部分检察官群体,刑事执行检察官忠诚守护着国家的公平正义,在保障在押犯人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他们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希望公众能够更多地去理解和支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