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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大连市金州区(金普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23-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 岩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在新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管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开发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增强履职自觉,全力护航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新区“双高发展领跑年”各项部署,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任务。

构建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制定落实服务保障新区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5项措施,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意见,与新区多家单位联合举办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席会,以检校合作方式开展自贸区法治建设重点课题研究。与新区工商联签订沟通联系工作意见,召开“凝聚工作合力 护航民企发展”工作联席会,共同助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私访企业”工作联系制度,开展领导干部入企服务专项行动,私访辖区企业140余家,倾听企业诉求,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依法保障经济和金融安全。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保障资本市场安全,起诉涉众型非法集资、洗钱、违法发放贷款等金融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70人。将司法办案与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相结合,强化释法说理,引导涉金融贷款领域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退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协同发挥惩治与预防犯罪、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批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15人、起诉57人,追赃挽损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交流。着力提升全社会防范金融风险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7人。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协同公安机关共同清理涉企“挂案”3件,“挂案”清理率为100%。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对涉企安全生产案件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实地回访,与企业召开座谈会,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构建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与新区司法局联合推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便利监管措施,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模式办理涉企申请立案监督信访案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件,指派检察官为辖区企业员工开展合规培训,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采用。

二、维护安全稳定,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区建设,更深融入社会治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9件469人,同比分别上升2.24%和下降2.89%,批准和决定逮捕142件24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66件988人,同比分别下降8.81%和24.35%,起诉498件62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做到力度不减、打防结合、常治长效。保持对严重暴力、妨害疫情防控、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282人,办理庄河“11×12”涉疫专案、“8×27”凯旋国际大厦失火、消防责任事故等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履行涉外检察职能,依法、稳慎、规范办理大连地区涉外刑事案件11件。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3人、起诉5人。

有效促进诉源治理。建立“检察+网格”工作机制,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村)入网格、进驻重点建设法治超市等工作,在10个街道设立“检察官工作站”,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以“我管”促“都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共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组织卖淫犯罪治理等领域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件,采纳率为100%。捕捉、破解社会治理堵点,以撰写刑事犯罪专题报告、类案分析报告等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法治参考。坚持多方联动,针对商务领域塑料污染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推动制定协调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与邮政管理部门、寄递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强化寄递安全监管。运用检察新媒体开展普法,制作“三句半”民法典普法视频、“聊检说法”普法短视频等作品,提高普法针对性。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慎重逮捕、羁押和追诉,全年不捕率同比上升7.3%,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1.01%,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8.02%,对4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码”监管。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制度适用率为94.41%。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破解刑事和解难题,与开发区法院、新区司法局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适用该制度办理刑事案件3件。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等制度,采取公开听证等方式息诉息访,依法妥善办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32件。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主动适应群众更高水平的司法需求,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实效。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每起案件。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提升轻罪治理效果,推动不起诉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犯罪案件中的适用,彰显司法温度。强化残疾人司法保护,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立案办理8件。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因案致贫返贫的7人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官到命案受害家庭实地走访12次。创新“简案快办”工作方式,与开发区法院召开工作联席会,就速裁程序适用达成共识,对危险驾驶案件实行专人办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打造司法为民“快车道”。

全力守护群众健康安全。依法保护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起诉制售伪劣种子、化肥、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10人。扎实开展“守护食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网络餐饮和药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立案办理15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助力生态环境建设,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人,立案办理医疗废物违法处理、河道污染等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件,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调解结案。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起诉首例高空抛物犯罪案件,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性侵、组织卖淫、抢劫等犯罪2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4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捕、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1人开展监内监外帮扶和异地帮教。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推动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400余次,构筑校园安全防线。积极融入家庭保护,对不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0份。聚焦重点领域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学校门前路段未设置斑马线问题,督促及时增设,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发挥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针对不同类型未成年人设置个性化法治教育方式和内容,从“输出式”说教转变为“牵引式”学习,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着力打造“云课堂”,通过制作“智慧家长课堂”、为学生举办法治主题班会等形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突出检察一体化优势,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7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采用。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实时、全面监督,全年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10件,纠正漏捕、漏诉3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全面履行审前主导责任,规范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对142件批捕案件制发继续侦查提纲,对34件存疑不捕案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深入开展危险驾驶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完成反向倒查、交叉检查、信息核查等工作,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针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

强力推进民行检察。加强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3件提请抗诉案件获市检察院支持,1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被法院采纳并改判。推进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为100%。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同维护司法秩序。以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依法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强化社会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办理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16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成功化解行政争议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切实维护审判权威。

稳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等专项活动,全年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件,行政机关全部回复并整改以检察监督助力国有资产保护,立案办理首例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与新区妇联、市场监督局等单位对接,构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共同维护公益格局。全面梳理近三年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案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事后反弹问题跟进监督,起诉未整改到位案件2件。以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5周年为契机,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向新区相关行政机关、街道通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促进各方协同共治。

五、强化从严管理,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3个集体、15人次获区级以上表彰。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运用政治轮训、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干警更加自觉地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把准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检察长到新区党校宣讲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在党员中开展党史知识测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深度融合。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组织干警420余人次下沉社区防疫,以检察担当筑起疫情“防护线”。多举措强化检察宣传,连续第10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着力提升业务素能。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用好检答网、业务大讲堂等学习资源,整理编印刑事类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指导性案例,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建立青年人才库,2名年轻干警获评“大连市十佳公诉人”。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基础,科学设置检察官业绩考评内容,激发干警内生动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多层面深化司法管理。持续提升调研信息工作水平,连续三年承担省检察院重点课题,2篇课题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理论课题三等奖和省优秀检察课题,25篇调研成果获评省优秀检察调研成果和在省级学术会议获奖,第二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评为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持续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抓实“质量建设年”,运用多种方式强化质量管控,全年评查各类案件194件,提出流程监控意见5件。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洁人生体验馆、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形式,筑牢干警思想防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听证活动,办理政协提案2件。推进检察听证员库建设,制定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首批入库听证员20名。规范案件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对47件案件组织听证会,依法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做优律师接待工作,办理律师申请事项268次,开展互联网阅卷52次。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94件次,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2023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3年,开发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固根基、增质效、创品牌、强素质为导向,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推动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握核心要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能动履职尽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大局,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参与自贸区法治建设,做实企业合规,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惩严重暴力、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是持续强化为民司法,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司法为民担当,加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深化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工作。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村)入网格工作,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群众信访件件回复,促进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树立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理念,改进监督薄弱环节,促进各项监督工作齐头并进。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做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提升刑事检察质效,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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