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介绍   新闻中心   检务公开   检察文化   普法中心
网页无障碍
您的位置:首页>普法中心

【学法用“典”】大连开发区检察:学习宣传民法典专栏第3期——打印遗嘱有效吗?

  时间:2020-09-25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继承编新增加的遗嘱形式。所谓打印遗嘱,是指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然后用打印机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根据本条规定,在用电脑书写遗嘱时,对使用何种字体、何种字号、何种办公软件等书写形式并无要求,也无禁止性规定,即如何书写全凭书写人的意愿。在打印时,用何种打印机、何种纸张也在所不问,只要打印的是书写人书写的内容即可。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已经是触手可及的设备,对有些群体来说,甚至已经成为生活、工作的必备品。用电脑书写、用打印机打印更加快捷、方便,也更加正式、美观。但由于打印遗嘱的字体是电脑字库中保存的字体,不同于传统的手写体,不能采取传统的笔记鉴定的方式来确定遗嘱内容是否为遗嘱人所写。所以为确保打印遗嘱的内容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本条规定在订立打印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里规定的见证人数量也是两个以上,见证人的资格限制应该和代书遗嘱中见证人的资格限制一样,即不能是《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的三类人员之一(即: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条所规定的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也适用代书遗嘱中关于订立代书遗嘱的时空一致性要求。即见证人应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过程,见证遗嘱的全套制作程序。在打印遗嘱的情形下,需要见证人全程见证遗嘱人在电脑上书写遗嘱,全程见证电脑中的遗嘱被打印机打印出来。
  另外必须注意的一点是,如果遗嘱在打印出来后不止一页,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