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联席协作,更好的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积极应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带来的新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打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近日,我院公诉、案管部门与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保税区分局召开了联席会议,我院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和案管大厅负责人,开发区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保税区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两局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法制大队、食药大队、案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案管大厅负责人对公安移送卷宗材料的规范、法律文书的规范以及案卷装订的规范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公诉部门负责人主要就案件的证据问题及诉讼效率问题与参会的公安干警进行了交流,强调了收集客观证据、及时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对有关主体身份及责任能力的证据,涉及自首和立功的证据,同步录音录像,搜查、扣押、提取程序,物证的调取、保管与移送,书证的收集,辨认应注意的问题,指认现场问题,诉讼期限问题,取保候审执行问题,证人出庭、警察出庭作证问题,毒品案件的证据标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保税区分局副局长在听取各参会人员发言后表示:一是要求分局各队、室负责人要针对联席会议提出的建议,认真梳理,逐条进行研究,改进工作方法。二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刑事诉讼活动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共识,形成打击刑事犯罪的合力,让联席会制度化、经常化。三是要加强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办案水平,适应工作需要。
最后,我院副检察长就今后如何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与配合讲了两点意见:一是要加强监督与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要加强相互沟通,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二是要积极应对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做好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