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侦监部门依法准确办理了赵某等十人在大连开发区华润·海中国小区附近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的恶性案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某等七人批准逮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无逮捕必要对范某、邱某不批准逮捕,以不构成犯罪对王某不批准逮捕。因该案系媒体关注案件,领导高度重视,办案人认真分析研判,准确适用强制措施,有效增强了舆情应对能力。
2014年3月9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邱某接到开发区华润·海中国项目经理马某(取保候审)电话,得知小区五期开盘,有房屋中介人员在售楼处附近宣传售楼信息。因之前听马某说过,在华润·海中国售楼处附近摆摊的地产中介,会对小区开盘售楼造成影响。邱某为讨好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马某,遂给其公司员工犯罪嫌疑人范某打电话,让其去该小区附近看看有无地产中介人员在此宣传售楼,如有则清理走。犯罪嫌疑人范某随后打电话给犯罪嫌疑人赵某,让其去办理此事,赵某遂纠集犯罪嫌疑人王某、宋某等七人来到该小区售楼处附近,在看到房屋中介人员、被害人袁某正在宣传售楼后,采用扔广告牌、拍打被害人肚子、脚踢被害人的汽车车门等方式,让其赶快离开。被害人袁某被激怒后与几人发生肢体冲突并被打倒在地,在宋某等人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害人袁某从其汽车后座拿出一把斧头追赶犯罪嫌疑人宋某并将其左肩砍伤,其他几名嫌疑人见状四处逃散。之后,几名犯罪嫌疑人在赵某帮助下从乘坐的汽车后备箱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砍刀,追上被害人袁某并将其砍倒在地,致被害人袁某大失血死亡。
因案件发生时正值华润·海中国小区第五期开盘,该案涉及开发商与售楼中介的矛盾冲突、参与人员众多、伤害后果严重,引起大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并进行了宣传报道。鉴于该案较强的媒体敏感度,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办案中通过坚持三项原则,严审细查,引导侦查,保证了案件的依法准确办理:
一是坚持从严从快原则。对前期参与寻衅滋事、后期参与故意伤害的赵某等七人,全面核实证据,准确认定了犯罪事实并予以批准逮捕,从严从快打击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犯罪嫌疑人邱某、范某,坚持从案件证据出发,认定两人有指使他人寻衅滋事的故意而并无伤害的故意,考虑两人无社会危险性遂以寻衅滋事罪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决定,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当宽则宽”;三是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只参与寻衅滋事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人情关,既不因出现被害人死亡后果就“见者有份”,更不为迎合被害人家属要求搞有罪推定,依法认定其不构成犯罪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充分尊重和保障了人权。
该案的办理,坚守了法律底线,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得到了公安机关和被害人家属的认可,被害人家属也与犯罪嫌疑人达成了赔偿协议。通过办理该起媒体关注案件,促进了干警舆情应对能力的增强,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