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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4-03-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大连市委《关于全市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新区党工委的总体部署,经院党组决定,自今年3月起,在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和新区“十项禁令”以及“工作落实年”主题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广泛开展““三深入三提升”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院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践行为民宗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真正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务实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反霸道作风,反特权思想,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为群众排忧解难,端正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以优良的作风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三)保持清廉本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自觉遵守廉洁执法各项规定,勤勉务实,敬业奉献,清廉自律,公正执法,无私无畏,恪尽职守。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正确行使检察权,防止检察权的滥用,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发生,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解决执法不公不廉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四)解决突出问题。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问题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公正司法、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三、主要原则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下原则:

  (一)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要注意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贯彻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改正缺点、修正错误,防止避重就轻。要敢于指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检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成效,真正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领导带头。院党组成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尤其要认真解决党性观念、廉洁从检、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完善制度。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修订完善。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关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办法以及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六)讲求实效。无论部门还是个人,在解决问题上,都要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在环节方法上,把规定环节的工作扎实做好,并把中央和省、市委及新区党工委的要求与检察职能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灵活掌握时间进度,探索务实管用的具体载体。

  (七)突出特色。教育实践活动要同指导、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不仅要扎实开展新区党工委统一部署的各类载体活动: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实行“三联两包”,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三创双争”,所有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在职党员继续开展“进社区、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活动,还要抓紧抓实“职业能力建设年”这一检察特色实践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合理有序的职业能力培养机制、科学公正的职业能力评价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检察人才使用和奖励机制,大力培养检察职业荣誉感,不断锻炼检察官的职业情怀,坚守执法为民良知,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解决具体问题,指导业务工作,在实践中深化教育效果。

  四、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3月开始,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分为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主要任务是搞好学习动员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切实搞好思想发动。3月下旬,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真正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委和新区党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来,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2.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特别是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学习方法主要是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系统学习和专题讨论相结合,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要通过学习原著、集中研讨、专题交流,开展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学习讨论,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自学不少于30学时。院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各一场。出差在外超过一个星期且人数在3人以上的,应成立临时党小组,认真组织学习。要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筑牢群众观点,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3.深入基层征求意见。领导干部要以联系点和联系对象为纽带,围绕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落实执法为民要求、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改革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等方面确定重点专题,深入基层,走进群众,直接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多进行一些随机走访和个别访谈,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用好纪检、组织、信访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组织机关全体干警测评,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作风评价。以走访、邀请参观、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服务对象(单位、个人)、普通群众、机关全体干警的意见建议。要确保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主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深入对照检查。要以党章为镜,采取自我检查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和改进作风要求,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一要对照党章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等,查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二要对照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查摆作风建设的差距和不足;三要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四要对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

  2.撰写分析报告。班子及每位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深入基层征求意见情况和深入对照检查结果,分别撰写分析报告。要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不能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不能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3.召开专题会议。院党组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新区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派员到会指导。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分析报告。院领导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员要分别参加各支部民主生活会,加强监督指导,保证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主要任务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主要抓住四个重点:

  1.制定整改方案。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整改方案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整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班子成员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全体党员要围绕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建言献策,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要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狠抓专项整治。认真贯彻新区“工作落实年”部署,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责令整改等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任务。一是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杜绝用公款吃喝、互相宴请、公车私用、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子女升学、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和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礼金行为。二是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整治对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无动于衷、对群众的关注期待置若罔闻、对群众的司法诉求敷衍塞责以及执法不公、不廉、不力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的执行情况、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以及各部门工作效能的监察。要坚持经常性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和工作落实督促检查相结合,不断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3.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严肃整顿软、懒、散等不良风气;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检察长接待日、检务公开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检察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院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树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都兴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曲健3位同志担任,成员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韩基文,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玉全,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白彦辉,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芳4位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任由韩基文兼任,成员有王晓彤、徐爽。

  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在反对“四风”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对教育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特别要注意将学习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院党组成员和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负责起本部门、本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人人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整改上有措施、作风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成效。

  (二)加强指导,狠抓落实。院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了解和督查指导。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拓宽活动思路,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既认真完成本方案的“规定动作”,又积极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努力以更高的标准查问题、以更严的要求促整改、以更实的作风抓落实,确保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有提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述、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新区党工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高质量全面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用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和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