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新区“工作落实年”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巩固“软环境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全面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以及中央、省、市、新区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不断强化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努力为“五个新区”建设和新区六个领域改革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金州新区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旨在通过抓好中央、省、市、新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及检察机关重点工作开展,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完善落实机制,实现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新区的快速发展、率先发展创造更加优质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原则
一要正确处理开展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要把开展活动与正常履职有机结合,以活动为有效载体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落实的效果来检验活动开展的成效;二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效果评议。要利用民意网、民心网、网上公众交流平台等渠道收集投诉意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建立健全落实机制。在活动开展中,要制定规范、完善的落实流程,适时组织开展成果研讨,建立有效的落实机制。
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2014年1月至2月)
包括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分解全年任务,确定目标,明确分工和流程、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
第二阶段:督查评议考核阶段(2014年2月至11月)
包括对各部门的活动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落实流程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活动进展、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半年工作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效果等进行年中考核,对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落实进度、转变作风情况、落实效果等进行群众满意度评议,对“四风”整改、软环境建设整改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等。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4年12月)
包括制定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全面总结活动情况,重点是落实机制建设、问题整改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四、组织机构
为推动“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成立院“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为其他班子成员,成员为各内设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组长王玉全兼任,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协调、指导、组织、督查和考评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各班子成员要负起落实的领导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尽职尽责,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落实措施。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实行工作落实台账式管理,明确任务内容、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工作进度,报送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月计划安排公示,季度落实情况公布,半年进度检查,年底考核验收。
(三)确保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按照全院统一安排,分段有序推进工作,力争取得活动开展的阶段性成果。要以群众满意为检验尺度,以质量效率为考核砝码,抓好工作落实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