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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4-03-0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成果,严格公正执法,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创新发展,根据市院制定的《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方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检察职业能力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应当具备的职业意识、道德、技能、行为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重要指示,中央、省市委和新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开展“我爱检察官”活动、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机制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为具体抓手,打牢检察工作核心价值追求,努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二、活动内容和目标

  (一)活动内容

  一是加强检察职业意识建设。检察职业意识是全社会及检察人员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官职业的认同感、荣誉感、自豪感的综合反映。通过加强检察职业荣誉感等方面的检察职业意识建设,锤炼检察职业情怀,激发献身检察职业的热情。

  二是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通过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外部激励、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检察职业教德建设,使检察人员真正做到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三是加强检察职业技能建设。检察职业技能包含作为一名检察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所担任职务应具备的职务技能、所在岗位应具备的岗位技能等三个方面内容,是“职务能力建设年”活动的核心内容。通过加强检察职业技能建设,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是加强检察职业行为建设。检察职业行为是检察人员职业能力综合的外在表现。通过加强职业信仰、纪律、作风、礼仪、履职、职务外行为等方面的检察职业行为建设,塑造严格依法、理性公正、务实创新、明礼亲和的检察官形象。

  (二)活动目标

  要通过活动开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要实现办案质量有新提升,诉讼效率有新提高,自侦案件办案规模有新增长,信息化应用能力有新突破,服务大局水平上新台阶。

  三、推进措施

  (一)开展“我爱检察官”主题教育活动。要面向社会和检察人员唱响“当检察官无上荣光”的旋律。通过参加市院举办的各类先进人物、廉政标兵报告会,检察风采主题演讲活动等以及举办本院第三届“青春风采、执法为民辩论赛”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职责的认知度,让检察人员内心确认,检察官是光荣而崇高并值得作为一生为之追求、奋斗的荣耀职业。

  (二)巩固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成果。市院在“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中制定的大连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手册》,涵盖全部检察业务、各个执法环节中检察人员应知应会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具体要求。各部门要采取自学、集体学、统一考试验收等形式,使每一名检察人员都熟练掌握,不断夯实检察人员职业能力建设的基础。

  (三)建立合理完善的职业能力培养机制。一是实行“师傅带徒弟”的检察官职业导师制度,做好初任检察官和新进人员培养工作;二是按照综合管理类、检察业务类、检察技术类等岗位需求,努力培养“专家型”和“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对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等业务骨干的培养,争取有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省、市检察业务人才库;四是创新教育培训模式,以“检察官论坛”、“检察业务沙龙”等为载体,为检察人员搭建相互学习交流提高的有效平台。

  (四)建立科学公正的职业能力评价机制。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完善执法档案,考察检察人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等工作表现情况。各部门要定期开展精品案例、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办案经验评审,年终通报检察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结果,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五)扎实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一是通过公开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等形式,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二是按照市院要求,探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同时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等相关工作机制改革措施;三是从提高检察人员职业能力出发,积极探索开展符合本院实际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

  (六)以“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要通过活动开展,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强平安新区、和谐新区建设。要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要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规定,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3月5日至3月21日)。制定本院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召开“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学习梳理阶段(3月22日至4月30日)。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检察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查摆本部门和每名检察人员在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明本部门及岗位的职业技能清单和职业技能标准并书面报送院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措施落实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开展活动。要按照市院要求,全面做好“我爱检察官”主题教育活动、检察改革、工作机制建设、教育培训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四阶段:检验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上报院活动办公室。同时,认真总结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创新成果,初步形成职业能力建设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本院“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暨深化检察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为其他班子成员,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都兴辉副检察长担任。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一是综合推进组: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整体推进。

  组长:都兴辉

  成员:韩基文、李群、张平、徐光岩、张国良

  二是落实改革措施组:负责落实市院推行的工作机制改革措施,包括公开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等。

  组长:都兴辉

  成员:韩基文、张平、徐光岩、赵斌、奚红军

  三是推进工作方式和机制创新组:负责探索开展符合本院实际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

  组长:都兴辉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当前,检察机关正由党政机关色彩浓重向回归司法属性的专业型、学习型机关转变,由行政化执法办案向职业化、专业化转变。面对时代和形势的要求,每名检察人员都要有明确清醒的认识,必须要把提升个人的职业能力作为一种责任和精神追求,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抓好自身职业能力建设。

  (二)真抓实干,务求取得实效

  职业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各部门必须要抓住活动确定的目标,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定时间表,以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的精神状态,一抓到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明确责任,创新活动方式

  职业能力建设的主体是全体检察人员,责任在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敢于担当,切实承担起本院、本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的责任。要以创新的工作方法,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开展,形成推动活动开展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舆论氛围。要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予以制度化,形成职业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