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正式施行。近日,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该法实施以来辖区内首例因家暴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依法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如下:犯罪嫌疑人史某(男)与被害人于某(女)系夫妻关系。2016年1月27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史某因怀疑于某与别人有不正当关系,遂将于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于某外伤致脾破裂,行剖腹探查,脾切除术,其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征询了被害人是否能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了解到被害人担心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继续遭受家暴,表示对其犯罪行为不予谅解。此外,办案人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材料,发现犯罪嫌疑人曾因打架斗殴被刑事处罚。基于以上理由,我院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史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