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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步走”集中清理刑罚执行突出问题专项检察活动取得实效

  时间:2016-07-21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2016年10月前,彻底解决2016年3月以来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病残孕等罪犯“收押难”“送监难”等突出问题。

  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的要求,按照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院通过“摸、查、改”三步走策略,专项活动取得一定实效。

第一步:“摸”——摸清底数

  通过将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信息系统核对排查的结果与人民法院排查情况进行比对的方法,我院排查出本地区有7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做到了底数清。

第二步:“查”——查明原因

  通过调阅刑事案件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掌握7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的基本情况,逐案查明未执行的环节、原因、责任部门。

第三步:“改”——督促纠正

  6月末,我院牵头组织大连经济开发区公、检、法部门在开发区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开发区法院交付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收押难”“送监难”问题,都兴辉副检察长督促看守所在收押过程中要区分诉讼阶段,对侦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不符合收押条件的积极建议办案机关改变强制措施,同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共同建立规范刑罚交付执行的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活动中,我院已监督看守所收监罪犯5人,其中职务犯罪罪犯2人,危险驾驶罪罪犯2人,抢夺罪罪犯1人。另外我院还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对2名下落不明罪犯的网上追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