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也成为今年“平安金普”建设的重中之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按照最高检和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果。
2017年12月,院侦监部门集中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办理了一起涉黑案件,有力打击了开发区孙某某为首的黑恶团伙势力。在办案过程中,专案组发现了该团伙成员梁某某十多年前实施的一起聚众斗殴案——
经查, 2005年12月30日22时许,孙某某名下的某建材公司工人周某某、季某某、孙某某、全某某、侯某某、任某某、包某某在原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迪吧与“看场子”的孙某(已判决)、李某某(已判决)等人发生纠纷,该公司的调度关某某和办公室主任孙某某赶到现场将纠纷化解。在此期间,该公司车队队长梁某某接到电话,听说自己单位的工人在迪吧被人欺负,便纠集同单位工人梁某(已死亡)、张某(已死亡)、郝某某、王某某,准备了砍刀、铁管、铁条等凶器来到迪吧,伙同先前在场的任某某、季某某、包某某、侯某某等人对孙某进行挑衅,随后双方进行打斗。在厮打过程中造成张某、梁某、包某某、梁某某、郝某某、任某某、侯某某、季某某受伤,随后梁某、张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过与公安机关多次研讨,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王某某、郝某某、包某某、任某某、季某某、侯某某、周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2018年3月,我院侦监处对梁某某、王某某、郝某某批准逮捕,并对未到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某某、任某某、季某某、侯某某、周某某向公安机关下发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
下发文书后,检察官对此案仍给予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积极督促公安机关抓捕剩余未到案犯罪嫌疑人。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季某某、包某某、任某某到案,并由公安机关提请我院批准逮捕。经审查,该三人积极参与当年的打斗,涉嫌聚众斗殴罪。2018年7月25日,本院对犯罪嫌疑人季某某、包某某、任某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