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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曲健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研究讨论大连市首例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2018-09-26

  近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志文主持召开院第7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大连市首例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春水(原长海县政协主席)受贿、被告单位大连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纪波(大连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单位行贿案。我院副检察长曲健与公诉部门检察官周民廷应邀列席会议。

  王志文院长指出,开发区法院与开发区检察院始终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在刑事审判、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等方面,检察院都给予了许多支持。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在改革背景下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检法机关加强交流,不断积累共识,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王志文院长提出,今后开发区法院审委会讨论刑事等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案件,都要邀请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会议中,开发区法院合议庭成员、审委会委员与本院副检察长曲健、检察官周民廷充分讨论了案件,交流了意见。曲健副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的组成部分,在“两高”下发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意见后,开发区检、法两院也联合制定了会议办法和工作程序,形成了具有开发区特色的列席工作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本院将认真落实规定,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强化在诉讼活动中的配合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努力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