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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携手心理老师普法再进校园

  时间:2020-11-03
  2020年10月29日下午,我院携手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检察院特聘未成年心理干预师清馨老师,来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中学,以“防范性侵害 青春期性教育”为主题,为该校360余名初一学生开展了一堂青春期预防性侵害法治专题讲座。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中学是开发区检察院建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双方通过“法治课堂”“维护公平正义小检察官”“检察开放日”等载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

  与以往针对小学生的性教育不同,清馨老师结合中学生生理、心理发育更为成熟但尚未完善的年龄特点,以及当下年轻人接受新生事物的渠道更宽泛但也更庞杂的社会特点,从检察机关办理的多起真实案例说起,对“了解青春期”“青春期性教育”“青春期早恋”“防范性侵害”“应当如何面对性侵害”等内容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讲解。课题内容严肃,但清馨老师的讲解生动活泼,引发学生们关注的同时,也让他们详细了解了防范性侵害的基本知识,让孩子们减少对此类话题的敏感和排斥。现场双方还进行了积极的互动问答。

  课后,检察官们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材料,让他们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就学生们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会后座谈中,校方表示本次青春期防性侵讲座内容丰富、讲解到位,学生们获益良多,今后也将继续和检察机关就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交流合作,给学生们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帮助。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及法律责任各个方面,检察机关作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员,也承担着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责任。我院将与学校等有关单位和部门一起,开展更加丰富的载体活动,普及更加充实的法律知识,引导孩子们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