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正式实施以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采用诉前磋商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以“柔性”诉前磋商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公益,提升办案质效,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日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首次运用诉前磋商机制办理一起扬尘污染治理案件。检察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大连金普新区某河道附近露天堆放大量砂土,未采取严密围挡、苫盖等有效防尘抑尘措施,易引发扬尘污染,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对此,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启用诉前磋商机制,先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及街道发出磋商意见书,督促其整改。行政机关及街道办事处收到磋商意见书后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在三天时间内,对堆放的100立方米砂土全部清理完毕。行政机关还表示,今后将建立长效机制,在辖区内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并加大对辖区内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巡查频次和监督力度,发现存在扬尘管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经过回访调查,违规堆放的砂土已被清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今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运用案件磋商的方式与行政机关及时沟通,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