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医疗美容在变美的赛道上“卷起来”。与此同时医美行业却成了很多不法商家眼中的“唐僧肉”,行业各类乱象频频登上热搜,令人触目惊心。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走访辖区内部分生活美容机构,聚焦生活美容行业乱象,通过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打击非法开展诊疗活动、非法使用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在水光针头与激光仪器间捍卫人民群众“美丽安全防线”。
一、行动背景:剑指行业乱象,守护“颜值安全”
近年来,部分经营者为牟取暴利动起了歪心思,将用于护肤按摩的美容院改造为充满“科技与狠活”的实验室。黑心商家私自给消费者打玻尿酸、做激光祛斑、甚至“动刀子”。这些“黑操作”究竟有多危险?操作人员没有医师资格、针头消毒不彻底,使用来路不明的肉毒素、玻尿酸给顾客操作,轻则感染过敏,重则毁容视力受损,严重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医疗美容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及医师实施。对此,开发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行政监管盲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打击非法医美的高压态势。
二、走访调查:聚焦重点领域,严查违法行为
本次走访调查以群众投诉集中、隐蔽经营的美容机构为重点,重点调查以下内容:1.是否违规使用超声刀、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2.是否非法开展注射填充、线雕、抽脂等侵入性项目;3.是否储存或使用肉毒素、玻尿酸等医疗用毒性药品或注射材料;4.是否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或捆绑“美容贷”等金融产品。
在某养生美容中心,美容师正在对顾客进行破皮类的违法诊疗活动。面对检察干警的询问,店长辩解:“我们只是帮客人做皮肤护理。”但当检察干警调取顾客档案时,记录本上“水光针注射”等字迹让在场人员倒吸一口冷气。更令人震惊的是,检察干警打开消毒间柜子看到深处藏着的各种消毒水、针剂和麻醉药品,俨然成了一个“微型手术室”。
另外一家生活美容机构十分隐蔽,未悬挂任何标识,隐藏于一家整形医院内,楼梯之间用铁门相隔,只有顾客来消费时铁门才会打开,并设有暗门逃避检查。检察干警与店内经理多次交涉才得以进入,现场发现各种药品、激光治疗仪等医疗器械。“在这种卫生不达标的环境下开展诊疗活动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而且这些都是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操作,非专业人员操作风险极大。”检察干警指着仪器上的认证标志说道。
此次专项行动共发现2家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我院针对上述情况即时开展公益诉讼立案,并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卫生健康局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医美行业源头治理。
三、消费提示:认清资质,远离“美丽陷阱”
检察机关提醒消费者在医疗美容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查看“三证”:正规医疗美容机构需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2. 警惕“超低价”宣传:生活美容机构不得开展破皮类项目,宣称“无痛微创”“国际认证”“全国首创”的多为非法营销话术,需保持高度警惕;3.留存证据维权:妥善保存合同、缴费凭证及操作记录。
这场“3·15”专项行动掀开了生活美容行业的隐秘角落,戳穿了部分无良商家美丽的“谎言”,规范了医美行业市场秩序,彰显了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的合力效应,让人民群众“美的放心、安心”。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护航安全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