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介绍   新闻中心   检务公开   检察文化   普法中心
网站无障碍

“辰星”未检:多形式开展暑期儿童关爱服务系列活动

  时间:2025-09-15

2025年暑假期间,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辰星”未检团队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关爱儿童服务活动,充分依托“大连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阵地优势,以沉浸式教育体验为基础,联合区内各方力量,携手打造多维度的“检察+”法治教育模式,为丰富辖区未成年儿童的暑期生活点亮法治色彩。

“检察+司法”开启法治夏令营

7月31日,“辰星”未检团队携手大连开发区海青岛司法所,创新推出“法治同期声 检察官花式普法伴我行”主题法治夏令营活动。通过融合“未成年人普法讲座+法治新闻实景播报”的亲子活动,让法律知识跳出课本、扎根生活,在亲子协作的互动中播撒法治的种子。未检检察官向到场的未成年人和家长详细讲解检察机关职能特点,聚焦未成年检察部门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领域的核心职能,帮助亲子家庭构建对司法体系的清晰认知。通过动画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身边小事剖析法律边界,让抽象法条化作生动案例,真正入脑入心。法治新闻播报环节,检察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变身“法治导师”,鼓励孩子们切换成“小记者”与“普法员”。检察官通过对播报的内容针对性点评、延伸法律知识点,细致解答亲子家庭提出的疑问,让普法过程更具互动性。

“检察+妇联”法治宣教进社区

8月5日、8月20日,“辰星”未检团队与金普新区妇联携手将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嵌入大连市“好家风.她力量”百场家庭家教家风宣讲活动中,与妇联工作人员一同到辖区马桥子街道华润社区、富兴社区开展“护苗成长 法伴童行”普法宣传活动,为80余名青少年、家长及志愿者开启社区普法课程。活动中,未检检察官结合青少年特点,通过情景短剧、互动问答等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案例,详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内容,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敬畏法律,并用知识问答巩固学习效果。参加活动的孩子表示,暑期法治关爱活动让他们懂得了法律是保护成长的坚实后盾。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与检察院的资源共享,通过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

“检察+宣传部”法治课堂入乡村

8月8日,“辰星”未检团队检察官与区委宣传部走进唐家村文化驿站联合开展“绿书签行动”法治宣传讲座,为100余名青少年及家长带来了生动的法治课。活动聚焦网络安全、版权保护、拒绝非法出版物等主题,并重点结合青少年高发犯罪类型与常见不良行为,以案释法,深入讲解违法界限与法律后果,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知法守法、远离犯罪。通过案例动画、情景互动、知识竞答等生动形式,激发青少年参与热情,现场气氛活跃,反响热烈。活动不仅普及了法律知识,更在孩子们心中植入了法治的种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筑了坚实的思想防线,取得了积极的宣传教育效果。

“检察+社区、小记者团”沉浸式法治体验

8月12日,马桥子街道青松社区工会“慧成长” 职工子女暑假托管班的30余名孩子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走进大连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启了生动有趣又严肃认真的法治探索之旅。在多媒体展示厅,孩子们观看了普法小课堂,并通过自助式点播屏选择了自己感兴趣的宣传短片进行观看,在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和生动活泼的动漫视频中,不断激发孩子们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同时,未检检察官还重点对预防性侵和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强化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带着孩子们进行了竞赛答题,在气氛热烈的互动中为他们种下法治的种子。

8月27日,“辰星”未检团队为20余名半岛晨报小记者团的小朋友们精心准备了一场“知法守法 健康成长”暑期法治体验活动。小记者们在家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大连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趣味横生的互动游戏、生动形象的案例讲解,未检检察官带领小记者们穿梭于法律知识的海洋,从法律的基本概念到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每一个细节都让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检察官还特别为小记者们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的法治课,播放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一号检察建议动漫法治宣传课”等宣传短片。参观后小记者们表示,非常喜欢这种“沉浸式”学习法治的方式,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去触碰不良行为的红线。随行的家长们也表示此次参观,强化了孩子们的法治信仰,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也对孩子们从小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有非常大的意义。

暑期儿童关爱活动拉近了青少年、家长与法律的距离,播下遵法守法的种子。今后,“辰星”未检团队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不断丰富青少年普法方式和内容,开展更多贴近需求的法治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教育资源,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材来源:第二检察部

文字:马琳娜、李想

图片:奚广帅

编辑:张 洋

审核:孔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