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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星”未检:“检徽闪耀护成长 法治体验筑未来”——开发区六中学生走进青少年法治实践中心

  时间:2026-02-24

检徽闪耀护成长

法治体验筑未来

















为落实全国妇联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 暖心护航伴成长”2026年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要求,进一步丰富青少年寒假精神文化生活,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充分激活家校社协同育人效能,2月12日,大连开发区检察院“辰星”未检团队联合海青岛司法所、港西社区,邀请开发区六中30余名家长和学生代表走进大连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开展“沐检察之光 明法律之理 塑少年之德”主题寒假法治体验活动,让家长和学生们沉浸式探秘检察阵地、直观感受司法威严,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让法治精神在成长路上护航同行。





沐检察之光 明法律之理 塑少年之德

参观过程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感知·法之探义” “警示·青春岐路” “自护·远离伤害” “成长·司法呵护”功能区丰富的展品、详实的案例以及生动的展示形式,让同学们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对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性。检察官为同学们准备的涉未成年法律常识专题法治课,系统介绍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定职责,详细解读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体系。检察官用具体案例拆解法律条文,结合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入剖析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标准、演变路径及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明确行为边界、强化责任意识。


期间,动漫法治宣传短片的播放,让同学们更直观地感受到未成年检察部门作为青少年司法保护“守护者”的重要作用,让同学们对司法保护的温度与力度有了更真切、更具体的理解,增强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自护的信心和能力。

整场讲座既有法理阐释的深度,又有案例剖析的温度,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提问,在互动交流中厘清认知困惑,在法治浸润中涵养规则意识,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寒假到来,检察官还特别强调要做到“安全不放假”,注意交通安全、避免沉迷网络,远离不良社会人员,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


此次法治体验活动打破了传统法治教育的时空界限,让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可感可知、入脑入心。不仅为青少年打开了了解司法工作的窗口,更搭建了法治教育与成长实践的桥梁,丰富了寒假生活的内涵,更在他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在留言墙上,同学们纷纷写下:“未成年人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我掌握了很多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知识,要远离不良行为和习惯,做一个懂法的好少年。”“感谢此次参观,青春只有一次,要沉着冷静对待问题,不要冲动做事,让青春更美好!”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辰星”未检团队将持续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法治教育资源,着眼未成年人寒假可能面临的意外伤害和违法侵害,做实前端预防,通过多形式法治宣传,帮助未成年人增强安全意识,提升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素养,增强自护能力,守护假期安全。


材来源:第二检察部

文字:马琳娜

图片:翁明国

编辑:张 洋

审核:孔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