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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摘要)
时间:2015-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发挥保障职能,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立案查处工程建设、商业保险领域贿赂犯罪案件8件11人,国有企业改制领域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会同有关单位共同防控廉政风险。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招投标等单位提供查询200余人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服务和保障农村经济发展。严查农村征地拆迁等领域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4件8人。针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撰写预防调查报告,发出4份加强整改的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向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44人。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嫌疑人5人。办理了辖区首例网络传销案及汪某骗取10亿元贷款、罗某非法吸收1000余万元存款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二、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115人,起诉86人。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了跨省多次盗窃新款汽车、连续毁坏数十辆机动车盗窃车内物品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作不批捕处理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作不起诉5人。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民事申诉案件,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控申部门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社会治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8份检察建议。在办理控制某大型小区业主运货业务的强迫交易案中,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还业主被强迫交易的资金。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完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以深入帮教促进改过自新。

  三、强化业务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执法效果

  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8件410人,批准逮捕279件394人,案件审结率达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52件773人,提起公诉480件663人,案件审结率达99%。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年内无捕后撤案案件,公诉案件无罪率、撤回起诉率为零。

  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2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8人。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讲座、咨询活动11次,制作警示教育片,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0份,1篇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优秀年度报告。

  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刑事、民事诉讼监督,追捕4人,追诉漏犯11人,提出刑事抗诉3件,提请民事抗诉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延寿县看守所发生犯人越狱事件后,会同看守所共同查找和解决监管安全隐患,确保羁押安全。

  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工作创新,促进执法公正

  规范执法办案工作。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实现案件信息全部网上录入、业务活动网上监督、考评,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干警办案、出庭、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考核,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增强干警规范执法意识。

  加强执法工作创新。建立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受理的98件轻刑案件都在5日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强化非法证据审查,对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落实修改后刑诉法规定,修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制度,为侦查人员开展专题讲座,促进此类案件依法规范办理。

  大力推进阳光检务。落实高检院信息公开要求,对终结性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利用互联网页、公众交流平台等载体,发布检务动态信息,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工作,2份法律文书在全市检察系统公诉法律文书竞赛中获奖。

  五、加强队伍建设,转变思想作风,提升职业能力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剖析和整改。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主题辩论赛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检察职业精神。年内16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加强职业能力建设。以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知识讲座等活动,提升干警职业素养。为5名新入院干警确立“职业导师”,开展传、帮、带、教,提升岗位技能。强化检察调研,21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奖,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人才。

  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贯彻落实区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精神,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政协、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内部制约,对63件重点案件开展质量督察,防止错案和瑕疵案件发生。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规定和新区纪律要求,组织开展检务督察6次。

2015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一、深刻领会全会精神,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开展,自觉做到公正严格规范司法,确保检察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融入改革发展大局,有效履行检察职责

  要围绕党工委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决策部署,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新一轮开发建设全局中来推进。要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国企改制、征地动迁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维稳形势,从严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要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自觉承担在依法治区中的责任和使命。

  四、着力规范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要围绕修改后刑诉法对监督职能的完善,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要以监督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工作,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五、稳步开展检察改革,推进工作创新发展

  要认真学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要强化责任意识,将上级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对深化改革的措施,要全面领会、稳步开展、总结经验。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素质能力

  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要充分运用培训、练兵等途径,提升干警法律素养和岗位技能。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好地担负起新形势下法治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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