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 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开发区检察院在新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和管委会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新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严惩经济犯罪,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依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贿赂犯罪嫌疑人7人,重点查办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相对集中部门在国有资金管理、使用 环节贿赂、渎职犯罪嫌疑人10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众筹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对集资诈骗、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批准逮捕27人,起诉79人。围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在座谈交流、举办法制讲座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促进相关部门构建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坚持平等保护,主动服务企业发展。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8人,办理企业申请民事监督案件3件。积极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深入两家国有企业为15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印制并向非公有制企业发放“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主题宣传卡200余张。借助互联网、微信等平台,为参与招投标企业提供便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共开展查询1345次,被查询单位1500余家。
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5人。以“无逮捕必要”不捕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4人作出不起诉处理,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案件96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中小学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对考察期满的1名附条件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名干警入选省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团。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4件次,开展联合接访18次,保证信访事项依法高效解决。
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检控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新区建设,与公安机关配合开展“亮剑行动”、“禁毒会战”等专项行动。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3件572人,批准逮捕346件50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9件887人,起诉573件767人。把握社会治安形势,重点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329人,起诉327人。严把捕诉条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做好引导侦查、审前过滤、庭审指控工作,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5人、不起诉4人,全年无一起错捕错诉案件。
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彻上级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10人,追缴赃款和挽回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把握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严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大要案,查处厅局级干部2名,正处级干部3名,副处级干部2名,立案查办季某某挪用公款2.4亿元、王某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等特大案件。全年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9次。积极服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过选前走访宣传、选中介入监督、选后廉政教育,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以市检察院部署的“程序公正专项监督活动”为载体,评查刑事、民事案件236件,审查刑事裁判近2000份,对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全年监督立案2件,追捕5人,追诉漏犯16人,提出刑事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审判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份,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对1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人员,监督收监执行。向区政法委上报《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现状的调研报告及完善建议》。
三、积极推进检察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凝聚改革共识,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院之后,认真开展人员测算摸底、学习培训、改革动员等基础性工作,统一干警思想认识。对省市检察院下发的一系列改革文件征求意见稿,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68条,多条被采纳。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首批入额检察官选任办法》、检察官权力清单等制度文件。按照上级确定的入额比例,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首批员额内检察官上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为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措施的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强化案件管理,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以制度约束权力行使,制定《适用相对不起诉工作意见》等三项业务工作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对案件办理程序、期限等开展日常网上巡查、同步动态监控,及时纠正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问题。对43件案件开展质量督察,对42件案件开展集中评查,案件督察和评查结果计入检察干警个人司法档案。年内,1篇案件管理工作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刊物采用。
规范司法行为,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司法不规范问题持续监督整改,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落实“两高三部”下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阅卷,共听取律师意见45次,接待律师阅卷164人次。积极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22件、法律文书401份、重要案件信息16件,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检务信息2500余条,订阅用户达7万余人,全力打造“阳光检察”。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职业能力和水平
注重思想教育,切实增强职业意识。加强党组建设,制定《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加强党性教育,累计组织撰写学习体会文章400余篇。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组织开展了观看关东检察史专题片、电影《毛丰美》、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坚定检察干警职业信念,为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夯实基础。年内,1个部门获评“大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人获评“大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12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30余人次,开展案例评析、经验传授等活动20余次,1人获评首届全国检察调研骨干人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3件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优秀案例和优秀公诉庭,1篇预防调查报告在全市检察机关预防系统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立足业务工作,打造调研品牌,1篇调研工作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刊物采用,1篇调研成果在全国检察理论年会上交流,16篇在省级以上法学报刊发表或学术会议交流。研究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工作联系点,是全省检察调研系统两个工作联系点之一。
严肃纪律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以市检察院开展巡察活动为契机,对检察干警加强廉政教育,对办案安全、检风检纪、禁令执行等开展经常性检查,全年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诉讼监督工作整改情况,接受人大监督评议,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党政机关、街道等单位的联系,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开发区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各项考评指标均在全市各基层院中排名首位,连续第五次获评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第四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首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成绩的取得,是新区党工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管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开发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服务辖区发展大局方面,职能履行还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情况;新形势下检察干警把握社情民意、与群众沟通、化解社会矛盾等群众工作能力仍有待提高;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需要,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开发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金普新区党工委暨金州区委七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实现新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服务大局,依法保障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紧紧围绕新区建设自贸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工作,找准检察机关角色定位,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秩序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妨碍经济发展、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的职务犯罪案件。把握和应对社会治理新形势,做好未成年犯罪人管护帮教、社区矫正监督、以案释法等工作,延伸监督触角,建设法治新区。
二、强化措施,持续提升检察业务工作水平
认真履行刑事犯罪检控职能,将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作为打击重点。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原则,重点查办大要案和有一定社会影响、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巩固“程序公正专项监督活动”成果,落实人大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提高监督措施的针对性,努力改进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
三、深化改革,有效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措施,保证改革稳妥推进、落地结果。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完善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监督制约等制度。严格依检察官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原则,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改革有效、有序推进。
四、从严治检,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检察队伍
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严格规范公正司法水平。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全面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对干警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探索分类管理模式下学习、培训、练兵形式,努力培养更多理论功底深厚、业务技能精湛的检察人才。强化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联系渠道,不断提升司法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新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实现新区快速发展、创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