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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已按照有关要求在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渎职侵权检察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
  5、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 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大连开发区检察院决算包括:大连开发区检察院本级决算、部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开发区检察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检察事务服务中心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总计2,813.75万元,支出总计2,813.7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4.95万元,增长20.30%。
  二、关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0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7.61万元,占99.41%;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36万元,占0.59%。
  三、关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5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08万元,占84.52%;项目支出410.51万元,占15.48%。
  四、关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13.7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4.95万元,增长20.30%。
  五、关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2.57万元,增长12.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073.04万元,占78.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98万元,占10.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9.38万元,占5.26%;住房保障(类)支出159.18万元,占6.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59.7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余153.12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88.24 万元,支出决算为1,57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所致,辞职3人,退休4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没有申请年初预算所致。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5.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年底有结余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41.78万元,支出决算为27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4人所致。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所致,辞职3人。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所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所致,辞职3人,退休4人。
  六、关于财政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
  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60万元,支出决算为61.19万元,完成预算的43.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19万元,完成预算的4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79.49 万元,下降5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49万元,下降5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1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19万元。其中: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主要用于办案。
  3.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 关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大连开发区检察院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连开发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81 万元,比2015年增加57.87 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连开发区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85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大连开发区检察院共有车辆2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回拨党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设事业编制项目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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