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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大连市金州区(金普新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19-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 岩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开发区检察院在新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和管委会支持下,紧紧围绕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适应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新形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促进新区创新发展为重点,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准确把握新区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助推自贸区法治建设。推进《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大连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落实,对涉自贸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机制,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5件62人、审查起诉案件73件85人、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件。深入自贸区企业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帮助。与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都高新区等多家承担自贸检察职能的检察机关加强对接交流,建立成果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配合机制。推进自贸检察理论创新,参与在成都举办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交流研讨会”,相关工作经验在研讨会上交流。
  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起诉52人;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持续高发态势,从快审查,从严打击。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起诉涉扶贫资金、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各类刑事犯罪18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
  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14件涉企案件开展问题排查,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提高司法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依法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创新创业中涉嫌犯罪的案件。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办理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件20人。
  二、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面对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严峻形势,坚持快捕快诉,努力为新区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81人,同比增长18%;起诉901人,同比增长25.3%。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线索排查和移送责任等6项工作制度,组建专门的检察官办案团队,突出打击重点,确保专项斗争有效开展。批捕涉黑犯罪12件28人、涉恶犯罪1件3人,起诉涉恶犯罪1件3人。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积极引导侦查,补充完善证据,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涉案人数达24人的“506”特大涉黑案中,选派多名业务骨干进驻办案基地75天,确保案件高效办理。加强侦查监督,突出办案效果,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孙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依法追捕3人;在办理吴某等人恶势力案件中,追加犯罪事实4起,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违法违纪线索5条。
  妥善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加强“社会危险性”审查,转变“构罪即捕”观念,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164人,同比增长116%。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3人,促进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12件。落实“三级检察长抓信访”机制,坚持领导包案、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均及时导入司法程序。成立专门评查小组,对辖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提出评查意见,促进矛盾化解。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8件次,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开展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心理疏导40人次。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起诉校园暴力犯罪2件6人。开展“新年第一课”“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扫黑除恶、关爱成长”普法宣传进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等活动,受到师生们的普遍欢迎。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作为服务人员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依法从严惩处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案件,起诉12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开展了检察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征集活动。
  三、以提升监督质效为重点,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立足维护司法公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监督撤案1件。追捕10人,追诉漏犯13人,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0人,不起诉4人。对以无逮捕必要不批捕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家属签订《承诺书》形式,加强监督管理。提出刑事抗诉2件,法院发回重审2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对审议的全市首例纪委监委移送起诉的原长海县政协主席李某某受贿案提出监督意见。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3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加强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主动调阅审判案卷、执行异议案卷200册,对公告送达、执行异议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对民事行政审判中存在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并获支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得到法院认同并改进完善。对不支持监督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针对看守所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开展禁闭、戒具使用情况专项检查5次。开展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对1名不符合留所服刑条件的罪犯和1名因身体原因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督促相关部门交付执行。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对社区矫正期间吸毒的罪犯许某某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落实《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站暂行办法》,对司法所开展巡查8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的18件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
  四、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持续深化检察改革
  积极适应改革叠加的形势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推动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实行办案扁平化管理,以独任检察官办案模式为主,减少业务审批层级。落实市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落实年”工作要求,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员额检察官共办案1524件。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入额领导干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92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评查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94件,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执法档案。建立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执法档案24份。
  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精心谋划部署,增加人员配备,强化办案保障,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主动作为。以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6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对提出的检察建议,加强跟踪督促,行政机关回复率和整改率均达到100%。年内,2篇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采用。
  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发挥审前主导作用,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任某某污染环境案等4件案件获评大连市政法机关精品案件。加强与纪委监委工作衔接,依法、高效、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批捕2人,起诉5人,以职务侵占罪追诉1人,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起诉案件249件308人,同比分别上升240%和205%,占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6.2%,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建立业务运行态势分析制度,提升办案质量,1篇案件管理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采用。打造“阳光司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56件、重要案件信息10件、法律文书455件。
  五、以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作意识形态调查问卷调研报告,规范检察官个人网络账号的分享和评论,守好管住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组织“我与检察共成长”主题征文、“品书香文化,读人生经典”朗读会、观看革命历史题材影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先后有7个集体、19人次获得区级以上表彰。严格纪律作风,对干警加强廉政教育,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保障公正司法。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参加业务学习培训300余人次,专题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依托检答网加强业务研讨、咨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13次。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文化理论研究文库》系列丛书编写,制作检察调研精品课程,两项重点调研课题在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上作交流发言和获评全省优秀检察调研成果。1篇调研工作经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编辑的《检察调研》上发表,20篇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法学报刊发表或学术会议交流。5人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和全市检察系统兼职教师。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办理2件政协提案并及时答复。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开展律师异地阅卷业务,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136件,办理网上预约28次。加强检察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297条,订阅用户达15万余人,检察日报社“走进100个基层院”采访组对特色亮点工作进行采编报道,并在《检察日报》头版和正义网刊载。
  一年来,开发区检察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连续第5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第5次被省检察院评为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新区党工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管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开发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服务保障新区发展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增强;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需大力加强等。
  2019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9年,开发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金普新区的国家级新区、自贸片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职能定位,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为金普新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服务保障新区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新担当。积极投身“‘两先’建设、金普先行”实践,将检察工作与党工委中心工作精准对接,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对标上海浦东检察,对有自贸区特质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法治建设等加强系统研究,服务大连自贸检察实践。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金融犯罪、涉扶贫资金犯罪和污染防治领域犯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支持企业家创业,保障企业创新发展。
  二、恪守司法为民,在推进平安新区建设中彰显新作为。与公安机关、法院加强联动配合,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深挖“保护伞”。重点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从严从快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维护民生民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对辖区犯罪状况开展综合分析,加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在辖区内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
  三、以办案为中心,在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中创造新业绩。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优质高效办案作为监督履责的手段,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按照省检察院“4+2+1”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要求,统筹开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相关单位依法履职。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等各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积极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四、持续探索创新,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中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始终保持改革定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捕诉合一改革,提升检察工作效能。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抓好检察官绩效考核等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探索构建各项检察权之间的制约和配合机制,全面落实多元化诉讼程序体系要求,以改革成效促进工作创新发展。建立完善规范司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不严格突出问题。
  五、严抓纪律作风,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中展现新面貌。深入巩固“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强化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探索适应自贸检察、司法改革、法律监督等要求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队伍专业结构。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发生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开展专题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将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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