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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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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
  3、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 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大连开发区检察院决算包括:大连开发区检察院本级决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2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检察事务服务中心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总计3,676.04万元,支出总计3,676.0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2.29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增加了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6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1.3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6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6.50万元,占87.8%;项目支出447.75万元,占1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658.9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5.19万元,增长30.1%。主要是增加了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9.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8.31万元,增长37.7%。主要是增加了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9.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458.54万元,占67.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2.74万元,占2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5.55万元,占3.7%;住房保障(类)支出253.07万元,占6.9%。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92.11万元,支出决算为3,649.90万元,完成预算的1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标准调整、人员增加和养老保险改革。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7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标准调整、人员增加和养老保险改革。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具体实施的项目比计划少。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7.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标准调整、人员增加和养老保险改革。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79.65万元,支出决算为27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决算数小鱼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人数的变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7.3万元,支出决算为52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9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8.4万元,支出决算为25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标准调整和人员增加。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连经济技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68.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40万元,支出决算为84.61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61万元,完成预算的94.6%;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4.61 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4.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4.61万元。其中: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本年申请报废及上交车数量为9辆。主要用于办案。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3.42万元,增长38.3%。主要是检察院案件数增多、执行力度加强使得办案用车需求量增加。
  3.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接待0个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个批次0人次。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7年度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48万元,比2016年减少20.33,下降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止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大连开发区检察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回拨党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设事业编制项目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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